申請115學年實習說明會訂於10月28日(星期二)中午12時10分假IH221教室舉行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通知

受 文 者:修習中等學校教育學程之同學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114年10月21日

發文字號:(114)程通字第O09號

主    旨:擬參加115學年度教育實習(含第1學期或第2學期)之同學,請於即日起至115年1月12日(星期一)止至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辦理登記並繳交申請書,請  查照轉知。

說    明:一、辦理教育實習登記時,請攜帶教育實習個人申請表、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審查認定申請表教師資格專門科目等同證明單等各1份。

          二、同學請慎選實習科別(舊制)、群-專長(108學年)及教育實習機構。

          三、具有兵役義務之同學,請自行考量先行參加教育實習或服役。

          四、擬辦理進行教育實習之同學請依下列步驟申請:

            (一)請先至教育部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台,須為「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審核通過之實習機構(請至「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機構意願彙整審核查詢」確認)。(最好是為本校簽約之實習學校。)

(二)辦理教育實習申請時,請準備以下資料:

  1.繳交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台擬前往進行教育實習機構現況資料1份。

  2.「教師資格初檢」及「教育實習」個人申請資料表。

  3.「教育專業課程審查認定表」、「教師資格專門科目認定表」、「教育實習同意書」各一份。

  4. 申請同學下載教育實習機構同意書表自行至教育實習學校簽章。

(三)將教育實習機構同意書及認定標準表報請相關單位審查通過後,再行簽訂合約。

         五、115年第一學期教育實習:115年8月1日~116年1月31日。
115年第二學期教育實習:116年2月1日~116年7月31日。

         六、申請115學年第一學期教育實習期程:114年10月31日起~115年1月12日止。申請115學年第二學期教育實習期程:114年10月31日起~115年3月28日。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聯絡電話(08)7703202轉7642、劉宏慈助教。

         七、非應屆畢業生申請教育實習(非應屆生係指申請時已無學籍),請填寫『非應屆申請實習報告書』或『非應屆現就讀他校研究所申請實習報告書』經系所核章後,送交師資培育中心,繳交文件時程同應屆畢業生。

         八、申請實習說明會訂於10月28日(星期二)中午12時10分假IH221教室舉行。

           九、相關表件請至本中心網站下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