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教專門課程學分認證(105學年度起適用)

*(105年8月正式成為師資生起適用)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群科(需完成業界實習18小時,加科者不在此限)

(註:因應教育部技職教育法通過及教育部來函,本校高職類科需符合業界實習18小時,始能取得該高職類科專門課目之課程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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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

〉〉【法規】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民國104年01月14日發布)

〉〉【須知】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總說明

105 學年度起進入教育學程者任教專門科別總表
 校群別
 校科別
 普通科目
 
 業群
1. 英文 
105年1月21日補正
2. 生物
105年6月8日補正
 械群
  動力機械群
 2.  農業機械科106.01.25通過
 木建築群
 1. 木科
  業管理群
 品群

 2. 水產食品科(105.05.20新增)

 3.食品科(105.06.27新增)

 政群
4.時尚造型科(104年新增)

5. 時尚造型科(106年補正)

6.服裝科/流行服飾科(106.10新增)

 旅群
 產群
105 學年度起進入教育學程者任教專門科別採認申請表

職校群別

職校科別

普通科目

農業群

園藝科

野生動物保育科

農場經營科

森林科

畜產保健科

1英文科

2生物科

機械群

生物產業機電科

機械科

動力機械群

汽車科

土木建築群

土木科

商業管理群

商業經營科

資料處理科

食品群

食品加工科

水產食品科

食品科

家政群

幼兒保育科

服裝科

美容科

時尚造型科

餐旅群

餐飲管理科

觀光事業科

水產群

水產養殖科